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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御宅屋小说网 > 玄幻小说 > 美人有所思 作者: 温凉盏 时间: 2024/06/14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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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甄珠看完信,长舒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提笔回信,答案自然是确定的。

    既然没有了阿圆的阻碍,那么方朝清自然还是最好的合作人选,而她原本担心的私人情问题,目前看来,方朝清似乎比她都还更清醒,更恪守规矩。

    甚至连重新合作这样可以说很重要的事,都只是写信告知,而不是见面详谈。

    甚至看信里的意思,恐怕以后也依旧是同之前一样,只通过信件来往,绝少会见面。

    如此固然有些不便,但对他们而言,这恐怕是最适合的方式。

    所以,有什么理由不继续合作呢。

    如此,几封书信来往后,甄珠与悦心堂,或者说与方朝清的合作便重新进入正轨。

    洛城,乃至外地的达官显贵们很快便发现,那位“风月庵主人”又有新画作了。

    如今但凡对图有些兴趣的,无不对“风月庵主人”的名字记忆深刻,尤其在几个月前,风月庵主人疑似封笔,市面上再没了风月庵主人的新作,许多人求其画而不得,只得画大价钱从其他人手中收风月庵主人的旧作,据说一幅图最高竟卖了五百两,一时间,连许多不关心、看不上图的,都不为之侧目。

    风月庵主人的名头一时无两。

    在这时候,突然又传出其新作的消息,结果自然不言而喻。

    甄珠新送去悦心堂的几十幅图,仅仅一天便被抢购一空,且价格普遍比之前高出两到三成。在那几十幅新作卖完后,仍有许多没买到的客人苦苦等候,要求方朝清一有新图便给他们留着。

    悦心堂再度热闹起来。

    甄珠笑眯眯地数完新入账的银子,看着随银子一起送来的方朝清的信。

    信上,方朝清说要将她的正常画作也打响名头,要风月庵主人不再只是一个画师,为此让她送一批正常的画给悦心堂,他要亲自挑选一些合适的,作为她转型亮相的第一炮。

    听起来似乎很不错啊。

    甄珠再度笑眯了眼,心情大好。

    而此时,刚刚出了洛城地界的阿圆一行人,心情却十分不好。

    第50章

    阿朗也搬个板凳,坐在她身边,跟她一起看着这形形的人,听着这形形的话。

    时不时地,甄珠便发出莫名其妙,叫阿朗完全听不懂的慨。

    阿朗也不询问,只用他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珠静静地看着甄珠。

    甄珠便笑着他稀疏枯黄的头发,敷衍地解释:“没什么,我就是有些思念家乡。”

    穿越后综合症,大抵也可以叫做思乡吧。

    是的,甄珠是个穿越者。

    穿越前,甄珠是个空中飞人,世界地写生取材,好便是吃美食,看美景,美人,再将这美食美景美人入文入画,赚了钱再继续世界地浪。

    结果浪过头,难得一遇的空难都给她遇上了。飞机的剧烈颠簸中,她一个不优雅的大马趴狠狠撞到脑袋,再醒来,就到了这个历史上查无此朝的朝代,这才发现,空难只是头盘,传说中的穿越才是主菜。

    唯一可庆幸的,大概便是现代时她父母已逝,不用让他们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。

    而作为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,她有合眼缘的伴侣,丈夫孩子却是没的。

    又因为总是天南海北地四处飞,虽有许多朋友,特别亲密的却没有。

    这么一看,她倒真是无牵无累,适合穿越的大好人选。

    穿就穿吧,毕竟白捡回一条命,甄珠也没什么不,只是这穿的身份,的确让她有些想扶额。

    她穿成了一个“年老衰”的院花魁,花名就叫做珍珠。

    珍珠姑娘不知怎么想不开,寻了短见,身子就便宜了甄珠。

    “年老衰”加了引号,是因为甄珠实在不能苟同院各位工作人员,乃至珍珠姑娘自个儿做出的这个评价。

    首先年老这条便大大的不能同意。

    珍珠姑娘年方廿七,虽然不是青少女,但怎么也跟老沾不上边儿吧,在现代同样已经二十七的甄珠,一千一万个不能同意。

    至于衰,不就是胖了点儿么。

    珍珠姑娘年纪与甄珠一样,身高与甄珠一样,就连脸与甄珠现代的脸也是一模一样,唯独体重,却足足比甄珠多了五十斤。

    这个朝代以瘦为美,珍珠姑娘纤细细弱不风时是人人追捧的花魁,可听院工作人员说,最近两年不知怎么回事,她像是患上嗜吃症似的,一有空便不停地往嘴里东西,谁也拦不住,当面你给拦下了,转身她偷偷地也要吃。

    于是,两年下来,珍珠姑娘生生把自己从个弱不风体重不过百的瘦美人,成了个一百四十斤的胖子。再美的美人,多了五十斤也看不出什么美了,更何况是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,一百四十斤的珍珠姑娘成了花楼里最“丑”的姑娘。

    原本人人追捧的花魁,如今愣是无人问津,两年下来没接一个客,全靠着积蓄过活,还碍了院妈妈的眼。

    不过倒是便宜了甄珠,一穿过来,花几天时间摸清了环境后,她提出赎身,妈妈除了要了一大笔赎身费,别的竟也没为难。甄珠扒拉扒拉珍珠姑娘的积蓄,发现珍珠姑娘果然不愧曾是花魁,即便收入被院占去大头,身家仍丰厚地令人咋舌,赎身后居然还能剩下二百多两银子。

    于是甄珠当机立断便赎了身,付了赎身费后,收拾收拾金银细软,便包袱款款地准备投奔新生活。

    只是,离开院时,一不小心捡了个小可怜。

    这小可怜便是阿朗。

    彼时她脸假笑地拜别了妈妈和昔姐妹,从院后门离开,刚出门,就见后门巷子里三四个奴正对着个小孩儿拳脚相加。

    小孩儿衣衫褴褛,看身形十来岁的样子,瘦骨伶仃的身子缩成一团,身的血浸了身下的青石板,他双手抱头,一动不动,任由奴们的拳脚雨点般落下来。

    甄珠出来时,这场殴打已到了尾声。

    奴们停下拳脚,其中一个瘦瘦高高,四十来岁,脸上密密麻麻长了麻子的弯下查看小孩儿情形,翻翻他眼皮,又探探他口,啐了一口:“不行了,这小崽子忒不打,扔老鸦岗去吧!”

    老鸦岗是个葬岗,因为总有死尸被扔到那儿,招来了许多吃死人的老鸦,久而久之便被叫做老鸦岗。

    两个奴抬起那小孩儿,小孩儿没有一丝反抗,一只腿以不正常的形状软软地垂下来,晃晃像是一只空腿,没血似的。

    奴抬着小孩儿从甄珠身边走过,她呆呆地,没料到刚一出来就见到一条生命的逝去,看着小孩儿空腿还有些反应不过来。

    忽然,就在奴即将走过去时,那看上去像是已经死了的小孩猛地伸出手,抓住她的衣角。

    他手上是血,瞬间便将她的裙子染上一朵朵血花。

    “等等,他还活着!”甄珠瞳孔紧缩,连忙喊道。

    方才那让人把小孩儿扔了的麻脸奴就跟在后面,一听甄珠这样说,笑着瞥了她一眼:“这会儿活着有啥用,一会儿就死了。”

    说罢,就上前去掰小孩儿的手。

    然而小孩儿看着奄奄一息,头都抬不起来,然而手却抓地死紧,枯瘦的手像钢筋拧成的爪子一样,牢牢地锁住她的衣裙。

    那奴皱眉,吐了口唾沫,一手握住小孩儿手腕,一手就要强拉。

    甄珠也皱了眉,狠狠将他的手打开。

    麻脸奴抬头,测测地看她,“怎地,珍珠姑娘都从良了还想妨碍咱做事儿?这小子不受调教,妈妈说了,不服管就打,打死了就扔,不服管的奴才就是这下场!”

    他的眼神像毒蛇一样,在她身上,这让她不自打了个冷颤。

    甄珠皱眉——这是身体原主珍珠的反应。

    院养的奴,多是老鸨买来了从小调教的,最是心黑手狠,折磨不听话女的方法更是层出不穷,原身想必也是吃过苦头的,因此被这奴一看,便不自觉地打冷颤。

    只是,看着那只仍旧死死抓住自己裙角的手,甄珠下身体的反应,直视着那奴,知道不能跟这种人硬抗,便尽量心平气和地道:“我看他伤地也不算太重,找大夫治治还能救回来。好歹是一条命,再说也是花银子买回来的,真死了岂不可惜?”

    麻脸奴“啧”了声,倒不笑了,只是毫不掩饰地讥笑。

    “珍珠姑娘,你还真是不知民间疾苦,这小崽子买来能花多少钱?”他忽然一把拽着小孩儿的头发往上拉,让他的脸出来。

    小孩儿脸上是血迹,然即便如此,也掩盖不了他那道从左脸到右脸,贯穿了整个脸颊的狰狞疤痕。

    疤痕处的与肤无异,鼓起的疤也都是老旧的,显然这疤痕是早就有了的。

    被奴这样拽着头发,小孩儿茫茫然地睁开眼,只睁开了一瞬,漆黑的眸子在甄珠脸上停驻了一下,片刻后便又无力地阖上。

    麻脸奴拍拍他那道伤疤,也没再把他拍醒。

    麻脸奴看甄珠,讥笑道:“您当能卖到院做奴的会是啥好货?都是各处挑剩了卖不掉的,这样的小崽子,一吊钱都用不了,撑死了半吊,找大夫?出诊的钱都不够!”

    甄珠愣了一瞬。

    她早知道古代人命如草芥,只是,这般直观地受到什么叫“人命如草芥”,与书上电视上看来的终究大不同。

    但她也只愣了一瞬。

    看着那依旧紧紧抓着她衣角的手,眼前飘过方才那双漆黑的眸子,她深了口气,对奴道:

    “半吊钱是吧?既然如此,我出半吊买了他怎样?反正也是要扔的,能赚些钱,妈妈定然是高兴的。”

    那麻脸奴没料到她会说出这话,测测的目光上下打量她好几番。

    良久,忽然咧着嘴,出缺了两颗牙的后牙槽,笑道:“成!”

    于是,甄珠便花半吊钱买了个小孩儿。

    然后为了给这小孩儿治伤,又花了足有二十两银子。

    她找了最便宜的车马店,跟小孩儿一起在那儿住了一个月。车马店来往人员混杂,她把自己怎么邋遢怎么折腾,银钱贴身放着,片刻不敢离身,又去估衣店买了几套旧衣裳,给自己和小孩儿换了,看上去就是两个乡巴佬儿土老帽儿,才总算安安生生地过了这一个月。

    第51章

    两人合作许久,还一起签订了协议,她是亲眼见过方朝清写字的,她记得清楚,方朝清的字,也就称得上个工整而已,而且规规矩矩没一点锋芒,倒是符合他平的作风。

    而这登临贴,内容写的登山临水之,文意开阔,笔意更是肆意,飞扬跳又灵十足,不说比肩王张颜柳,却也足以在书法史上留下一笔,再打磨打磨,极有可能便成一代大家。

    两者相比,简直是云泥之别。

    甄珠是这样想的,脸上便出了不信的神

    方朝清自然看出她的不信,却不以为意,只笑道:“不骗你,这真是我的字。大约十七岁时吧,那年我遍览五岳,自以为窥得世间高峰,年少轻狂,一时意气,便写下这《登临贴》,还妄想借此贴与古往今来诸位大家试比高。”

    他摇头笑笑:“或许……老天也见不得我这般狂妄吧。后来,遭遇了些事,我手腕受伤,荒废数年,如今的字,如你所见——已经不堪入目了。”

    甄珠愣住了。

    他笑着,一脸的云淡风轻,可如果他所说的是真,又怎么会真的云淡风轻?

    她低头,又看了看手中的《登临贴》,飞扬肆意的笔墨淋漓如山水,带了十二分的少年意气,看着这字,一个轻狂少年人的形象便似乎透纸而出,这样的灵,是数年的刻苦,更是天赋。

    然而如今,这一切都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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